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通知
各位2019届毕业生党员:
2019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要求
所有2019届毕业生党员(包括2016级硕士研究生中三年级转博和2017级硕士研究生中二年级转博的党员)均需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已填写毕业去向表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转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2.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登陆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提交出国(境)党员组织关系暂留申请,提交后待学部审核。
3.在实验室继续读博的同学,与已经填写毕业去向表的同学转接要求一致。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将纳入电子离校系统,请所有毕业生党员于6月21日(周五)前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或暂留申请工作。以上所有转接方式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党组织关系转出填报指南及抬头填写说明》(见附件)。
二、重要说明
1.组工系统与学校离校系统相关联,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离校前均需按时填写转出,否则将无法完成离校手续办理。
2.党组织关系不随户口档案流转,申请户档暂留的毕业生党员,原则上也需将组织关系转出。(已确定就业单位,等待就业单位指标的同学可以在单位许可的情况下先行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无确定就业单位者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家里所在街道、居委会或其他可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3.留校工作或在本校继续学习的毕业生党员也需要在系统中填写组织关系转出,选择京内转出,开学后使用新的学工号及密码登陆组工系统并完善信息。
4.转出前,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组织关系接收方联系,咨询党组织关系转入单位抬头填写内容,并确认能够在有效期内接收。(转入单位抬头填写规范详见附件:《党组织关系转出填报指南及抬头填写说明》)
5.毕业生党员在平台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后,党委将统一审批并打印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京内单位的没有介绍信),介绍信需由本人亲自领取并在离校后及时交至转入单位党组织,不随档案流转。
6.毕业生党员需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并于9月10日前将介绍信回执联邮递或者传真至学部党委。(转京内的党员无需办理)
7.如出现介绍信丢失、介绍信过期、介绍信有误或单位变更等情况,请在毕业后六个月内(截至2019年12月30日)与心理学部党委联系,重新开具介绍信,逾期将不予办理。
8.如组织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或人才交流中心党委,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办理转入,切忌将组织关系介绍信长期保留在个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