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4年心理学部(国重)学术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校现启动2023-2024学年学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心理学部(国重)学术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评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参评对象
研究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评。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2.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3. 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4. 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5. 其它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6.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2020、2021级直博生和2022、2023、2024级研究生
名额及金额: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评选条件: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内)。
评选方法:学生自主申报,国重实验室学位委员会评选,经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注:博士新生中:22硕转24博的学生(即研二时硕转博)可以选择以硕士身份(22硕)或博士(24博)身份参评;21硕转24博的学生(即研三时硕转博)需以24博新生身份参评;前期学校在进行奖学金基数核定时已通过邮件的方式向22硕转24博的学生(即研二时硕转博的学生)确认本年度的参评身份,以确认邮件为准,不得修改。
材料准备及提交:
顺序 |
材料名称 |
类型及数量 |
材料具体要求 |
1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内) |
电子版1份 |
个人签字、推荐人(导师)手写签字和日期后扫描为电子版。提示:如申请审批表上导师无法手写签字,可附上与导师的微信或邮件沟通记录,表明导师知情并同意申请。申请表如无导师签字,将无资格参评奖学金。 |
2 |
《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内) |
电子版1份 |
表中所填写的内容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无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
3 |
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等支撑证明材料;影响因子和分区截图;成绩单;各类所获奖项; |
电子版1份(需按顺序合成一个PDF) |
(1)所有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其中,2024级、2023级要求文章已经正式发表,2022级因是毕业年级可以放宽为收到正式录用接收函。 (2)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上,需用高亮划出本人姓名、发表时间、第一单位等基本信息。 (3)英文期刊的分区以上一年度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 区 表 为 准 ; 查 询 办 法 为 : http://www.fenqubiao.com/Default.aspx ; 账 号 :bnu2022,密码: bnu02022 (4)已参评去年奖学金评选并获奖的接收的文章,无论在本学年度是否正式发表均不再参评; (5)如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成果(文章、奖项等)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效,逾期不接收补交证明材料,请同学们认真准备。 |
4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内) |
电子版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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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及进度安排: 2024年10月10日10:00前:学生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电子版材料按顺序排列,放到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硕/博+国奖申请”,文件夹整体压缩后发送到邮箱keylab_xg@bnu.edu.cn,同时抄送导师邮箱(压缩文件解压缩后,应为命名完整的单个文件夹,而非一堆零散文件,如因命名不规范导致文件丢失覆盖等,后果自负); 2024年10月11日:实验室汇总后组织学位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注:公示结束后,获奖学生需填写学校奖学金系统,并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连同纸质版支撑材料,交英东楼403助管小桌(后续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