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都需要在离校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转出时需要填写两个系统(校内组织工作管理系统和北京市党员E先锋系统),并按照转出类别开具不同形式的介绍信;如未能及时填报系统信息并完成审核,将影响离校系统的通过。
Step 1: 请先确定毕业后去向: 单位属于京内还是京外(京内外并非按照单位所在地划分,而是按照纵向管理划分)。
如转出至京内单位(如北京市内单位、北京市委管辖高校、教育部直属北京高校),介绍信形式为电子版。
如转出至京外单位(单位属地在北京市以外,或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介绍信形式为纸质版。
Step2: 确定自己是哪种类型的毕业生。
以下情况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出:a. 已与工作单位签约:含签三方与签劳动合同; b. 已确定升学方向:含本校升学或校外升学;c. 留校工作(本校博士后、科研助理等);
以下情况可选择党组织关系暂留:a. 已确定去向但三方签订中或入职手续办理中;b. 出国留学与出境学习 (公派出国,海外博后等); c. 升学、求职未确定的情况。
Step3: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 已落实工作单位/已确定升学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
a. 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具体转入单位名称,转入单位抬头、转入单位党组织编码(限京内单位),请咨询工作单位党组织以明确准确信息;
b. 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转入常住地街道或者常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建议先找住址街道办的电话,然后找居委会党委的电话,以询问转入单位信息。
2. 如果是预备党员,需注意转入单位抬头:必须是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3. 组织关系转出后,必须由本人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转接组织关系(京内转接电子版介绍信有效期30天;京外转接纸质版介绍信有效期90天)。
Step4:办理具体的转出流程
一、填报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
账户:账号密码与信息门户密码一致(http://zzbgz.bnu.edu.cn/)
(1)操作:填写左侧的“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并提交。
填写说明:
①转出单位: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委员会
②转出单位地址及邮编: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委员会
③转出单位联系电话:010-58805349;传真:010-58805349
④介绍信有效期:京内30天、京外90天
⑤办理时间:以填报日期为准
⑥党费缴纳时间:填报实际线上缴纳党费的年月
(2)请注意与转入单位核实准确的信息,若信息有细微错漏,也会影响党组织关系的转接。
转入单位抬头必须是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转入单位为具体工作单位;
(3)系统提交申请后一般需要学部党委(国重)、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如有填报问题,心理学部党委(国重)将进行系统“退回”操作,请及时关注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变化;学部(国重)审核通过后需等待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毕业生电子离校系统中的党组织关系转接部分将变化为绿色。
二、填报北京市党员E先锋平台
(1)关注党员E先锋公众号
党员本人发起的北京市党组织关系转出只能通过手机端,需要微信关注公众号 “党员E先锋”。
(2)在党员E先锋中申请转出
a. 点击“绑定账号”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是身份证号,初始密码是bj0701);
b. 成功绑定之后,点击左下角的“我”—“组织关系转接”,进入个人页面,可以查看党组织关系转接的情况;
c. 点击右上角的“新建”,进入党组织关系转接界面。目标党组织需填写至党支部。转接类型选择:
①若是市内转接或者内部调动,则目标党支部只能从下拉菜单中选择(输入部分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匹配相应支部),可向转入党组织获取转入支部党组织编码;
②若是转出市外,则需要手动填写。“目标党支部”填报转入单位信息,备注中填写更为详细的具体支部信息。填写完毕之后,提交即可。
(3)审核:提交后请党支部进行审核(请联系所在支部书记进行审核)—之后由学部党委审核—最后校党委组织部审核—最终完成转接。毕业生党员需及时登陆手机端界面查看组织关系转接进程,如有问题,及时向转出单位或转入单位咨询后修订内容,确保组织关系顺利转接。
(4)转接有效期:北京市党建平台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一般为90天,如对方单位超过90天未接收党组织关系,该转接将失效。请毕业生提醒接收单位及时在系统中接收党组织关系。
Step5:纸质回执介绍信
转至京外单位的毕业生将于离校前统一领取纸质版介绍信;将介绍信的首联(存根)留在实验室,第二联和第三联交给转入单位,第二联留在转入单位,第三联盖章后纸质版交回英东楼403;或者将盖章后第三联的电子版(拍照)以“姓名+介绍信回执”主题至keylab_xg@bnu.edu.cn,由学部统一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