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社部发〔2016〕33号)(以下简称“博新计划”)。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通过同行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遴选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入选者年薪为税前50万元(含国家经费),另为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2)学校根据房源情况、按照市场价为获选人员提供博士后公寓。
(3)入选者正常在站期间可为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办理入学(园)。
(4)入选者在站期间可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中单列在站博士后申报名额。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过往未获得过2023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四、申请材料
(2)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并完成填写,导师签字并上传原件扫描件。
(3)学位证明。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项目课题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5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1. 2月20日-3月20日:申请人网上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因申请材料均需线上提交,故烦请各位老师提醒申请人在线提交后,同步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也发至邮箱fengxiaomin@bnu.edu.cn一份备)
2. 3月21日-3月27日:学校网上审核;
3. 4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通讯评审;
4. 5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会议评审,并公布获选结果。
注意: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须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实验室联系人:冯老师010-58807183
北京师范大学人才人事处
夏老师/刘老师:010-58805375/3055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胡老师:010-62335395